上海银监局近日发布《关于上海银行业提高专业化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重点针对创业期企业高成长、高风险、轻资产的特征,鼓励符合条件的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专业化经营道路,专门为创业期企业打造创投型信贷模式。
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过程中,创业期是风险最大的“死亡谷”。国际成功经验表明,商业银行的风险贷款要联合风险投资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共同建设创新生态系统,才能有效管控风险,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上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所要推动的“创投型信贷模式”,可以总结为“六专原则”:专营的组织架构体系、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专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激励考核机制、专属客户的信贷标准。“这种模式借鉴了创投机构的做法,并需要与创投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他指出:“从事风险比较高的科技信贷业务,仅做局部的改良和设计一些产品是远远不够的,商业银行必须从董事会和高层确立本行战略,上下一致贯彻到底。未来真正能够在科技金融领域有所作为的,将是一些做出彻底的专业化改造,有特殊风险收益机制的银行。”上海银监局表示,支持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和科技资源集中区域的分支机构向专业化经营组织探索转型。
新出台的《意见》鼓励商业银行在完善风险定价的基础上,采用多种风险补偿手段,通过合法途径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和选择权等权益,实现投贷联动。通过创新,商业银行可以将信贷服务前移到企业创业期阶段,实现可持续的信贷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