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潮始于2012年左右,据投中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VC/PE)融资事件(2009年4月~2014年4月)共发生85起,融资金额共计约8.5亿美元。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有六类发展模式,即第三方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从资本在不同时期的流动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早期就受到资本的青睐并得以快速发展的,多数是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公司。在随后的2011年~2013年,P2P网络借贷和线上线下的小贷公司数量经历了野蛮式的增长。2013年余额宝的诞生,催生了一股“宝宝”热,带动了各种传统金融机构线上服务、信息、销售平台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满足人们不同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诞生了一批如金融超市这类资源整合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体验。
互联网支付颇受资本青睐
投中研究院分析师王子威认为,从融资案例的数量和金额情况来看,互联网支付是过去5年当中资本流入最多的领域,大约占到了三成以上。这与近年来我国电商的迅速发展以及传统金融体系难以满足人们在互联网时代日益庞大的资金需求密不可分。
排在次席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其融资金额和案例数量均占到约1/4,主要原因同样来自于互联网技术的推动力。互联网技术与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传统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始有了相当程度的融合,以整合各类金融需求的平台化模式为代表的各类创新层出不穷。
人人贷(P2P)网络借贷获得的VC/PE融资数量排在第三位,体现出借贷模式对互联网与生俱来的适应性。王子威认为,鉴于其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P2P网贷公司和小贷公司在提高自身竞争力(如何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风控体系等)之后,再加以健全的监管体制,将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众筹融资是近年来进入人们视线的新生事物,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之下,股权众筹平台的合法性一直承受着众多质疑,获得融资的数量有限。根据证监会的公开表态,针对股权众筹的立法将最快于今年6月面世。
公募基金公司的互联网销售平台之所以没有获得更多的融资,更多还是因为被那些与公募基金直接对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抢走了主要阵地。
此外,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六大模式当中的网络小贷模式并没有发生融资事件,这是由于这些互联网企业旗下的小贷公司主要并不是通过VC/PE的融资方式来募集资金的。
有效监管与行业发展并行
鉴于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及相关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和特点,王子威指出,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呈现发展与机遇并存的局面。
具体来说,从监管角度来看,P2P网贷即将被纳入银监会监管。鉴于银监会相对谨慎的作风,对行业的监管可能较为严苛,未来银监会可能会在注册资本、风险拨备以及业务流程上对P2P网贷行业进行监管,也有可能对行业准入施行发放牌照的方式,这都意味着P2P网贷行业可能很快将面临一轮大规模的洗牌。股权众筹方面,证监会已表示将最快于今年6月出台相关政策,如果像美国一样实施宽松、鼓励的支持性政策,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将有可能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从行业历史发展进程角度来看,如若外界发展条件具备,在海外发展较早的没有线下实体网点的互联网直营银行、券商以及保险业务也将在我国获得发展。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货币基金的收益率会逐渐回归正常水平,长远来看,作为历史过渡阶段的“宝宝”产品的生命力将经受考验。
从技术角度来看,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变革,移动支付领域存在较大的想象空间。大数据会进一步深入互联网金融的各个模式,早期进入者对用户及数据的累积可能会形成壁垒优势。(来源: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