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将是深远的,不能简单地把互联网视为一个在金融活动中仅处于辅助地位的技术平台或工具。互联网会促成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的根本性变化。
2012年4月7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年会上, “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的提出得到了与会专家的很高评价。自互联网金融概念提出以来,互联网金融受到了学术界、业界、政府的广泛关注。
一、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金融系统将逐渐逼向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有六种主要类型,分别是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与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征信与网络贷款、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
二、互联网金融本身可以理解为一种金融市场。
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将是深远的,不能简单地把互联网视为一个在金融活动中仅处于辅助地位的技术平台或工具。互联网会促成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的根本性变化。互联网能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拓展交易可能性边界,使资金供需双方可以直接交易,从而改变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比如,储蓄存款人和借款人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各种应用程序来解决金额、期限和风险收益上的匹配,互联网还能给出每个借款人的评级和违约概率。互联网作为一个由众多应用程序组成的生态系统,本身就可以定义为金融市场。
三、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功能仍然是资源配置。
互联网尽管影响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但金融的核心功能不变,互联网金融仍是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的时间和空间配置,以服务实体经济。在互联网金融中,金融契约多以电子形式存在,并建立了有关托管、交易和清算机制。但不管金融契约以何种形式存在,其内涵不变。